本文目录
1、5s管理方法是把你的工作状态标识得一目了然!
2、整理:把你的工作台上的必需品与非必需品区分,工作现场是不放非必需品的!
3、整顿:把你工作的物品,区分清楚,做到你想拿什么文件时,可以几秒里就能拿到,就是把你的文件明白区分放好!
4、清扫:是把你的工作区域保持无垃圾,无灰尘,干净的状态,看干净的工作环境可以提高你的工作心境!
5、清洁:针对整理,整顿,清扫进行到底,做到制度化!
6、素养:对于规定下的事情要认真遵守执行!
4.1彻底地进行整理,巩固第一步整理成果。
※彻底地进行整理,现场只留下必需物品;
※在现场只能摆放最低限度的必需物品;
4.2根据现场环境和业务需要,确定放置场所。
※可导入“定置管理的”的方法。
※将该定位的地方区分为场所标识或编号标识,对区域进行划线定位。
※物品定位须两个原则:一是位置或区域要固定,二是根据物品使用的频度和使用的便利性来决定物品放置的场所。
※制定出具体的《物品区域放置规则》,进行培训教育,落实到现场的每一个员工。
4.3根据区域的设置,结合物品的特点,规定摆放方法
※工厂应制定出现具体的《物品放置规则》,进行培训教育,落实到现场的每一个员工。
1.物品名称标识:放置的东西要标示为何物。
2.区域名称标识:放置的东西是什幺。
3.在某工具放置场所,名称标识与区域标识之间的联系方法是什么?
※工厂应根据业务情况制定具体的《物料标识管理规定》。
第一提高产品质量;第二降低成本。
1、推动 5S,通过实施整理、整顿、清扫、清洁来实现标准的管理,企业的管理就会一目了然,使异常的现象很明显化,人员、设备、时间就不会造成浪费。企业生产能相应地非常顺畅,作业效率必然就会提高,作业周期必然相应地缩短,确保交货日期万无一失了。
2、一个企业通过实行或推行5S,它就能极大地减少人员、设备、场所、时间等这几个方面的浪费,从而降低生产成本。
5s代表整理、整顿、清洁、清扫和素养。前面4个s是手段。最后一个S是目的。养成员工认真规范的工作习惯。
通过做5S,可以达到这样的目标:工厂整齐有序。使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;实现员工的自主管理。人是管理方面最主要的因素。通过5s的实施。将使人的素质得到迅速提升。使人能够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。
5S活动起源于日本,并在日本企业中广泛推行,它相当于我国企业开展的文明生产活动。“ 5S”活动的对象是现场的“环境”,它对生产现场环境全局进行综合考虑,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与措施,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。
随着越来越多的日资、港资及台资企业的进入,"5S管理"逐渐被国人所了解,并在国内部分企业中开花结果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5S现场管理法
2、改善员工的精神面貌,使组织活力化。
5、减少直至消除故障,保障品质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(一)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;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,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;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,按照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(二)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依照规定履行。
(三)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(四)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,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(五)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(六)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;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,由债权人负担。
1、法律分析:5S管理之整顿(SEITON):
2、1,含义:把必要的东西放在规定的地方,并能很快取出,规定放置区,明确标示。
3、2,对象:减少工作场所找寻物品浪费的“时间”。
4、3,目的:缩短前置作业时间,压缩库存量,防止误送、误用,塑造目视管理的工作场所。
5、4,方法:第一步落实整理工作;第二步决定防止场所;第三步决定包装、放置方法;第四步标识,画线定位,用颜色区分开来。
6、5,要点:整顿其实也是研究提高效率方面的科学。它研究怎样才可以立即取得物品,以及如何能立即放回原位,将寻找的时间尽量减少。如有异常能马上发现,不同的人做的结果一样,可以说是标准化的一种。
7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
8、第四条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,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,依照本法由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。
9、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
10、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;未经公布的,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。